2019-10-22 09:52 来源:海关总署
2019年10月11日,墨西哥内政部宣布将修改预包装食品和非酒精饮料的现行标签要求,评议截止期为12月10日。相关产品须在标签上至少标示下列信息:
1. 产品名称或通用名称;
2. 成份列表(如产品只有单一成份则不作此要求);如果相关成份和添加剂会引起过敏反应,则应进行报告;
3. 按照NOM-030-SCFI-2006要求以通用计量单位标示成份净数量和无水干数量。也可采用其它计量单位进行标示;
4. 相关方名称和税居地。对进口产品而言,产品负责方的名称、商标、公司名、税居地需进行标示。产品报关后但在进入商业流通领域之前,在墨西哥国内的产品可标示该种信息;
5. 原产国;
6. 批号;
7、失效日期、最佳食用日期;
8. 部分营养信息;
9. 如有必要应标示食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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