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20 10:44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淮安8月19日电 不用节食、不用运动,喝点咖啡就能减肥?江苏淮安的朱女士从网上购买了一款名为“左旋肉碱咖啡王”的网红产品,每次服用之后都出现头晕、呕吐等症状,于是报警。不想,就此引出了一起跨越5省6市的公安部挂牌督办的食药领域重大刑事案件,销售范围遍及全国各地,涉及不特定消费者逾万人次。
生意惨淡,购进小作坊网红咖啡
2015年,周石在郑州市航母城开了一家保健品店,主要销售蛋白粉、草珊瑚含片、钙片等保健品。2016年2月,保健品门店生意惨淡,同行李家向其推荐了市场火热的网红“左旋肉碱咖啡王”(以下简称减肥咖啡),并承诺为其提供货源。3月,周石以13元每罐的价格从同行李家(另案处理)那购进减肥咖啡,并由李家送货上门。
“买减肥咖啡的人跟我反映过,喝过会头晕、恶心,但是这款产品效果好,买的人特别多,比我店里的其他产品好卖。”周石明知李家推荐的减肥咖啡系小作坊生产,且无产品合格证、销售许可证等,仍大量购进,为避免被药监局查到罚款,便将减肥咖啡放在仓库直接销售。
发展下线大规模批发网红咖啡
为赚更多利润,周石采用在店铺内不上架、仓库代发货、送货上门等隐秘方式对外大量批发给下线王宏、李招。王、李二人,明知该减肥咖啡系“三无”产品、生产厂家虚假,仍通过淘宝平台对外销售,并大量批发给网络上另一卖家孙周。
“之前就卖卖袜子和化妆品之类的,后来我发现不赚钱,又听说卖减肥咖啡能赚钱,便从王宏、李招他们的淘宝店进货。”孙周于2016年4、5月份,开始进购减肥咖啡,因淘宝平台无法公开售卖左旋肉碱咖啡王,往往通过改拍其他减肥胶囊等商品链接,收到货物后孙周又在减肥咖啡罐子上贴上防伪标签,重新打包后将在自己的淘宝售卖。
“我开始做的时候进价是20元左右每罐, 8月份以后进价全部是18元每罐,在我的淘宝店铺售价是69元每罐,买二送一,偶尔还会有买一送一的促销,老顾客也回给予一点优惠。”孙周内心也明白减肥咖啡里面肯定加了什么能减肥的东西,毕竟纯正的咖啡并不能让人身形纤瘦。
至2017年2月,周石共计售出减肥咖啡33000余罐,销售金额近48万元;王宏共计售出减肥咖啡近23000罐,销售金额共计41万余元;李招共计售出减肥咖啡10085罐,销售金额19万余元。
网红咖啡系无资质伪劣产品
仅仅一年多的时间里,四人累计销售金额超过160余万元,销售对象超过万人。而他们手中这款热销的所谓的减肥咖啡,竟是一款没有资质的伪劣产品。经检测,该款减肥药中没有真正的左旋肉碱成分,而是用低价咖啡粉非法添加了大量盐酸西布曲明、酚酞等物质。
公安机关经过层层侦查发现,涉案区域除江苏外,还包括河南、广东等5省6市,网店对外销售只是终端,其与各个上线共同形成了生产、加工、出售、网上销售的完整利益链条。2017年3月,利益链顶端负责生产的黄某、贾某两名嫌疑人到案,该案涉案的12名嫌疑人全部落网。随着该团伙在一年零一个月时间里,已生产出18吨假的“左旋肉碱咖啡王”减肥药,除了现场扣押的8吨外,其余10吨已流向市场,公安机关已对这批假药流向进行追踪。
对4名被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17年12月20日,该案被移送淮安开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周石等人销售伪劣产品行为,侵害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于2018年2月5日对周石等四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立案。
淮安开发区检察院在办理该案时发现,周石等人明知其所销售减肥产品左旋肉碱咖啡王无产品合格证、销售许可证,且包装标签不合格,向不特定消费者隐瞒事实真相,仍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予以销售,属于以欺诈方式销售食品行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在履行公告程序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第1款规定,对周石等四人提出了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的要求。
该案专家证人周天红介绍,添加在咖啡粉中的酚酞能够促进腹泻,盐酸西部曲明用于作用人的中枢神经,使人产生饱腹感,由此达到所谓的减肥效果。这两种药品对人体健康损害极大,尤其是盐酸西步曲明,因其极易引发心血管类疾病,国家食药监总局于2010年明确禁止在药品中添加该成分。
法庭审理后认定:被告人孙周、周石、王宏、李招违反产品质量法律法规,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并予销售,其行为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四人共同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金137余万元,被告王宏单独承担惩罚性赔偿金1.1余万元,被告李招单独承担惩罚性赔偿金3.06余万元,被告周石对王宏、李招惩罚性赔偿金承担连带责任;四名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在全国媒体上赔礼道歉。上述惩罚性赔偿金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纳入公益基金管理。(文中人物皆为化名)